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35号)、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1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培训后参加统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现对2020年度11月份第一批培训补贴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文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国家资金者将通过国家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
文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结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受理单位:文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邮政编号:264400 联系电话:8357678
附件:
文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6日